发布日期:2021-11-15 | 信息来源:本网 | 分享按钮 |
自2021年9月20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》施行以来,大箐山县案件审理室采取参加集中培训及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,深入细致的对《条例》中涉及案件审理工作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,对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、程序要求、监察处置工作要求有了全新的认识与理解,下一步工作中,案件审理室将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抓手,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的意识,多措并举,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积极履职尽责,着力提升案件审理质效。一是确保每一案件定性准确,处理恰当。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和最后一个环节,担负着案件质量“总检验”的职责,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,筑牢铁案意识,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的权威,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,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,坚持纪在法前、纪严于法的原则,确保每一案件处理客观公正,处分合理、恰当。二是认真部署回访教育,延伸案件处理执纪效果。坚持“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”的方针,适时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,促进惩戒和教育相结合,切实提升执纪效果。
严格审核把关,充分发挥监督制约作用。案件审理部门要强化精准思维、坚持实事求是,以事实为根据,以纪律、法律为准绳,按照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、处理恰当、手续完备、程序合规合法的要求,严把事实证据关、程序手续关、纪法适用关、财物处理关、定性量纪关、处分执行关,坚持集体审议、实体与程序并重,逐案进行形式审核,提高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。
强化学习意识,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能力。一要提升思想政治素质。审理工作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,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,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分析处理违纪违法问题,实现审理工作的政治效果、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二要提高业务知识水平。深入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党纪政务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,做到“学懂、弄通、会用”,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依纪依法审理案件能力,为提高案件审理质量,打好理论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