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1-11-05 | 信息来源:本网 | 分享按钮 |
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,切实提升履行工作职责的专业水平,新青林业局公司纪委在参加了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专题培训班学习后,深入学习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的基础上,组织开展了专题研讨,在就下阶段按照《条例》标准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。
一要提高政治站位,领会《条例》精神。《条例》将监察法规定的原则内容具体化,将各项监察制度集成化,将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法规化,是完善监察体制的重要举措,是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。局公司纪委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,认真领会《条例》的内在逻辑和核心要义,深刻把握《条例》的政治性、集成性、实践性、严肃性,学深学透、融会贯通、严格执行。
二要强化法治思维,完善纪法贯通。专题研讨后,局公司纪委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要把《条例》贯彻好、实施好,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使用监察措施,完善纪法贯通、法法衔接机制,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优势,实现依纪依法监督并与监察体系、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、衔接,切实强化法治意识、程序意识、证据意识,做到不偏不倚、不枉不纵,使每一起案件每一项工作都能经受实践、群众的检验。
三要增强自律意识,自觉接受监督。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,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,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。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,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,严防严查“灯下黑”,严把“思想关”、“入口关”、“人情关”,确保监察执法权受监督、有约束。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。